为什么食品及药物管理局应当对药品下禁令? 
作者:泰勒·考恩(Tyler Cowen)
原文:Why should the FDA ban drugs?
305位经济学家呼吁美国FDA(食品及药物管理局)进行智能问卷:
关于新的药物和设备只有被FDA单独批准了才能放行这个政策,丹尼尔·克莱恩(Daniel Klein),贾森·布莱吉曼(Jason Briggeman)和凯文·罗林斯(Kevin Rollins)对其经济原理设计了一个问卷。克莱恩和布莱吉曼展示了问卷和经济学家的名单。对于这一政策,有没有人能提供一个合理的市场失灵的理论依据?
链接在此,请看一下。我认为国会应当取消自1962年起始的“安全和有效”条款中的“有效”部分。如果问题是允许人们可以试验所有的药品,我看到了一些可能的争议(我不一定是赞同他们)来反对这样做:
- 将会产生更多的成功,但是也会有更多的恶性事件。这有可能会导致人们对于药物丧失信心,正如许多关于疫苗的疯狂理论的流传,很多人拒绝注射疫苗,或者不让他们的子女注射。
- 我们的法院并不够格去处理大量的责任诉讼,无论是从这些法院妥善处理案件量的资质或是能力来说。请看最近安德烈·施莱弗(Andrei Shleifer's)关于不完善的法院系统的替代法规的论文。
- 罗宾·汉森(Robin Hanson)有篇文章“警告标签是空话:为什么法规制定者禁止产品”,我是此文的粉丝。此文最初发表于我们聘任他的时候,后来在《公共经济学杂志》(JPubEc)(译注1)发表。最主要的观点是,一个政府口头警告:“我们真的不确定这是否安全,买者自负!”通常是不可靠的,并且人民将视产品为安全的,他们认为否则政府不会让它进入市场。
- 家长就其子女使用药物而言,无法抱有信任态度。
不过,我觉得当涉及到药品时,有更大的选择自由是很好的。
译注1:《公共经济学杂志》,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,简称JPubEc。现任主编为Robin Boadway,其主要研究兴趣为公共经济学(也称政府经济学或公共部门经济学),福利经济学。
(审校:ina)
译者: 飒飒, 2010-01-28 00:48:23, No comment
泰勒·考恩(Tyler Cowen)是乔治梅森大学的经济学教授,在公共选择研究中心工作。同时他也是James Buchanan中心和Mercatus中心的董事。
阿历克斯·塔巴洛克(Alex Tabarrok)是乔治梅森大学的经济学副教授。同时他也是一家独立机构的研究总监和Mercatus中心的研究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