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税 
我总觉得通过征收物业税的方法来“抑制”房价,是个稍微有点天真的想法。美国大多数地方都有物业税,税率是各地自己定的(通常是在县一级,当然,美国的县和中国的县概念很不一样),但总的说来不算低,就这样也没能阻止房地产出现泡沫。物业税,收低了,完全不足以抵挡泡沫的攻势,收高了,毫无疑问又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――买个房已然不容易了,还要交税,年年交。有人说,可以分一套房和二套房,一套房免税,二套房开征,这也许能有点用吧,但我估计有了这么一个口子,逃税恐怕也不会太难。
但,我还是支持物业税的。如果我没有记错,中国的税收收入中最大头的就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,两项加在一起超过税收收入的50%,这两项都是直接和生产相关的。这在很多人看来,是各级政府喜欢投资搞项目的一个很重要原因――一个地方老百姓安居乐业,治安良好,并不直接带来财政收入,一个地方到处都是烟囱反而可能带来大把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。
物业税,是一种财产税,有一石二鸟的好处。一是改变私人的行为,在长期会使得更多的人偏向于小户型。中国的土地紧张是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,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来分配房子,大多数人都住大房子的可能性不大,因为有物理约束,就那么多地,就能盖那么多楼。适当增加房子的持有成本,可以引导很多人走小而舒适的路线。二是,也是更重要的是,能改变地方政府的行为。物业税,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地方政府的税基问题-你盖完工厂卖完地,以后靠什么吃喝?而且,物业税,和各地物业的价值直接关联,在别的条件等同的情况之下,什么地方越适合人类居住,人们越愿意住那,地方的物业税收入也就越高。这样地方政府的激励恐怕就不是总是上项目了,而是会更重视搞“和谐社会”――我指的是真的和谐社会。
不过我还得说,税总是税,如果开征物业税,政府应该考虑在别的方面减税,比如说个人收入所得税。征物业税的目的不应该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,而应该是为了调整税收结构的。